推薦連結: 易拉架
中國追求婚姻自由。當夫妻關係無法挽回時,雙方可通過協定或訴訟離婚解除婚姻關係。女人第一次離婚的後果是什麼?
從法律角度來看:
根據我國婚姻法的有關規定,如果夫妻關係確實破裂,不能再共同生活,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權申請離婚。
在處理夫妻財產時,《婚姻法》有相關規定,婚前夫妻財產屬於個人。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,屬於雙方。
離婚時,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,由雙方協定處理。協商不成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判决。有過錯的一方應少分或不分財產,但有過錯的不是提出離婚的人。離婚和財產處置之間沒有直接聯系。
換言之,法院對離婚的判决是以精神崩潰為標準的,這並不意味著在原告提出離婚請求後,原告應該在財產上做出讓步,即少判給原告財產是錯誤的理解。
從法律上講,婚姻是自由的,不僅是婚姻,還有離婚。我們不會因為誰提出離婚而承擔太多責任。囙此,婦女離婚沒有後果,也不會被判處較少的財產。
從實際角度來看:
提出離婚的一方將遭受損失是有道理的。為什麼?
當女人要求離婚時,通常意味著女人想儘快離婚。男人可能會抓住這種心理並堅決堅持下去,迫使女人在財產上做出讓步。
因為如果男人决定不離開,女人沒有情感例外的證據,法院很難在第一次起訴時離婚,最終離婚的時間就會延長。為了儘快解除婚姻關係,婦女可以在財產或其他方面作出讓步,以達到“用錢買時間”的目的。當然,先離婚的男人也是如此。
以上是對該婦女提出的離婚後果的回答。法院在决定夫妻離婚時需要滿足法律條件,通常很難單獨找到足够的證據。囙此,如果您有任何相關問題,建議尋求律師的幫助。
北京婚姻家庭律師辛金國長期從事婚姻家庭訴訟第一線工作,處理婚姻案件近千起。他還希望通過自己的能力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,擺脫不幸婚姻的折磨,給孩子一個溫暖的家。